如果要克服抑郁、哀伤的情绪,一定要省察自己是否有“认知扭曲”的习惯,是否在想法中犯了逻辑思考上的错误,更需要学习用理xing-思考来取代“认知扭曲”,也就是把科学求真的精神,运用在日常生活之中。在接受一个想法之前,要检验这个想法是否客观,是否有充分的证据支持。
为了驳斥当事人的“非理xing-想法”,使他能脱离痛苦的煎熬,心理者常要求当事人提出充分的证据来支持他想法的正确xing-。如果无法举也充分的证据,治疗者会请他静下心来,仔细思考反面的证据,然后推翻或修改原来的想法。
举例来说,许多离婚者有这样的想法:“除非再遇到理想的伴侣,否则这辈子就不可能再有快乐的日子了。”
这个想法中暗含了“必须”(must)两个字:“我必须再婚才会快乐,不然,就不会快乐。”这是个未经小心求证,就轻易被接受的假设。
当事人以什么证据支持“再婚才会快乐,不婚就无法快乐”这个假设呢?过去的婚姻并不同有使他很快乐,他如何证明自己再婚后会比现在快乐呢?即使他真的遇到一个理想、合适的对象,又如何肯定经过一段时间之后,原来理想的骁是,不会变得不理想呢?
相反地,当事人如何证明过单身生活就无法快乐?事实上,许多单身的人过得很快活,更有愈来愈多的人即使有再婚的机会,也宁可继续过单身生活。
当事人本身也有过单身的日子,在那些日子里,不见得天天是水深火热,一点儿都不快乐。
单身或已婚,与一个是否快乐,并没有太大的关系。结婚更不是使人快乐的必要条件。
此外,“离了婚,将来不再有好日子过”,更是一个没有充分证据支持的假设。有这种想法的人,是未经证实就先下结论。
未来会不会快乐,仍是个未知数,当事人能找到多少证据证明自己往后一年365天,天24小时都不会快乐?除非一个人自暴自弃,不给自己再尝试的机会,要不然若按常理推论,便捷的日子应该有较不快乐的时刻,但一定也有较快乐的时刻。人不可能绝对、永远不快乐,因为人生一定还有比绝对不快乐更不快乐的时刻。
当事人可以说:“婚姻生活比单身生活快乐些”,这是他个人的体会。然而当事人不可因自觉婚姻生活比较快乐,就认为单身生活不好,更不可进而把这个想法延伸为:“单身生活不好,所以若不再婚,我就无法快乐。”这样的想法是非理xing-的,若加以驳斥,会使当事人陷在抑郁、哀伤之中,因为当事人错把相对看成绝对,不留给自己任何快乐的余地。
单身不如已婚快乐,绝对不等于单身不快乐,更何况“单身不如已婚快乐”这个假设本身不一定属实。就这位当事人来说,一个比较正确的想法是:“我觉得再婚会比单身快乐些,然而,如果没有最理想的对象,我仍可从单身生活中享受不同的乐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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